沈阳理工大学学报版面费
通过“三审制”被我刊正式录用的论文(排版后<=7页)按照如下标准收取版面费:
一、第一作者非我校在职在读师生员工的1100元/篇(如第一作者为我校校友的800元/篇,需第一作者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第一作者为我校在职在读师生的800元/篇;
二、第一作者(不分校内外)具有博士学位(含全日制在读博士生)的稿件500元/篇(需第一作者提供相关电子版证明);标注在研或结题1年之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的稿件200元/篇(需第一作者提供作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的电子版或打印版证明)。
三、符合优惠版面费的作者请在投稿时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或学报通知缴纳版面费时作者自己举证,如不能提供证明或证明不合格的按原价收取版面费。
四、论文排版后7页以上部分,每1页(不足1页按1页计算)另加收200元/页的版面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产出论文且论文第一作者单位、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符合一定条件的校外优秀来稿(包括科研论文和综述论文)经专家评审、我刊审核后可按照约稿稿件处理,发放论文稿酬并根据情况减免论文版面费)